第三章:社会研究的方法论问题
1、 社会研究的层次(北大2000<简>:举例说明社会学研究的主要研究层次;浙大2001<简>:简述社会研究的层次): (1)宏观层次:将社会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侧重从文化和历史的角度来研究社会整体的性质和发展规律。主题有:<1>社会变迁研究:是在文化层次上,即从历史演化的角度来发现并解释社会发展的规律(主要研究方式:文献研究、历史-比较研究);<2>社会结构研究:从社会系统的相互联系入手来分析社会体制;(主要研究方式:文献研究、统计调查)<3>社会行为与态度的研究:将许多个人的行为或态度视为一个整体,由此来分析、预测人们的社会行动。(主要研究方式:统计调查) (2)微观层次:微观研究是从个人或群体入手,通过观察人们的社会交往来发现社会行动的意义、特点与其社会环境的复杂关系。主题有:<1>人的社会化;<2>人际关系(主要研究方式:实地研究、实验);<3>个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主要研究方式:实地研究、统计调查) (3)社会单位层次:是从群体结构和集体行为入手,直接考察实际的社会单位,如社会组织、社会群体和社区:<1>社会组织研究(主要研究方式:实地研究、统计调查);<2>社会群体研究(主要研究方式:实地研究、实验);<3>社区研究(主要研究方式:实地研究、统计调查)。
2、 整体论与个人论:(1)整体论认为:社会的性质不是由其部分的性质决定的。社会整体决定其各个部分的本质,由此推论出,社会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是社会整体,如社会文化、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等,因为社会现象的存在与变化只能由整体特征或宏观变量来解释,而不能归结为个人特性,即不能还原到个人心理或生理层次。(2)个人论认为:社会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是个人,因为个人是有意义行为的唯一承担者,而国家、团体、社会制度等整体概念都是表明人们互动的某种范畴,他们都可以还原为个个参与者的行动。(3)二者分歧在于:个体论主张采用分析或分解的方法,并在基础层次上对事物作出解释,而整体论主张通过解释整体的本质来解释各个具体事物。(4)整体论(或系统论)是当代富有启发性的新思想。它正确地强调只有了解一个有机系统个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才能认识系统的本质属性。但他并没有提供一套研究有机整体的操作方法。此外,从整体论推导出社会研究应当“从社会整体出发”也是不恰当的:<1>从分析单位看,整体与个体是相互补充的。<2>在具体研究中要考虑社会整体的所有联系,不仅难以做到,也没有必要。<3>实际上,社会现象既是综合的,也是可以区分为各个特殊类型的,这就需要采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而不能实现将社会研究限定在某一层次或某种分析单位上。
3、 研究范式(北大99<简>:简述社会学的三种研究范式;北大2002<名>;浙大99<简>:里尔茨所区分的三种社会学研究范式;):范式: 是指某一特定学科的科学家所共有的基本世界观。里尔茨区分了社会学三种不同的研究范式:(1)社会事实范式(结构功能学派、冲突学派、新马克思主义学派)。以杜尔克姆的方法论思想和现代的结构功能理论为代表的,强调社会现象的客观性,认为社会现象是客观的事实,他们不能还原为个人的事实。强调对宏观的社会结构、社会制度、文化规范进行研究,在社会结构层次和文化层次探讨社会的本质属性。(2)社会定义范式(符号互动论、现象学、民俗方法学)。以韦伯的思想为代表,强调社会现象的主观性质,认为一些宏观的社会现象(如国家、制度、阶级等)都不是有形的实体,它们是由人们的主观定义建立的,因此社会现象是不可能与个人的动机、态度和行为相分离的。这也是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主要论点。社会定义范式强调在微观层次研究人们是如何建立社会、如何在社会中行动的。(3)社会行为范式(行为理论、交换理论)。以行为科学的方法论为代表,强调对个人的社会行为进行客观精确地分析,主张用经验的或实证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只有通过对人的外部行为进行经验观察,才能认识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客观地解释社会现象。(4)评价:以上几种研究范式都只是强调社会现实的某一侧面,但他们对于全面认识社会都是必不可少的。尽管这几种范式使用的基本假设、概念和研究方式各不相同,不过在实际研究中,他们又是相互联系的。各种范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
4、 社会规律:(1)社会总体的统计规律,他只是一概率的方式说明总体的状态或倾向,而并不排除个别的特例。(2)由社会规范和社会制度所规定的相对持久的行为模式。(3)适用于特定社会、特定历史时期的经验规则。
5、 投入理解法(北大2000<名>):即研究者站到被研究者的立场,设身处地地理解行为者的内在动机,主观的判断影响社会行为的内在原因。
6、 价值中立(价值无涉)(南大2000<名>):研究的目的不在于判断好坏与善恶,而在于判断真假或是否,因此研究者必须采取客观的态度,排除个人的价值观和主观偏好。
7、 社会理论的构造(北大95<问>:简述概念、变量、调查指标的定义、各自在社会调查中的作用及三者的关系;南大98<简>:对社会学研究概念举例说明概念的来源;复旦96<简>:什么是理论、假设、概念、变量、指标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1)社会理论:是一套加以系统陈述的,以可靠的经验资料为基础并在逻辑上相互联系的命题。
(2)理论的基本要素:<1>概念、<2>变量、<3>陈述、<4>形式。
(3)概念:它是对研究范围内同一类现象的概括性表述。 <1>实体概念和非实体概念。 <2>综合概念:由一些低层次的概念构成的概念。<3>概念组成:名词、抽象定义和经验内含。名词是对同一类现象的概括,抽象定义界定这些现象的范围和主要特征,经验内含是由名词所指示的那部分现象,它在经验层次上与名词和抽象定义相对应。
(4)变量:是概念的一种类型,它是通过对概念的具体化而转换来的。<1>变量作用:由于变量具有明确性和可观测性,因此只有使用变量语言才能进行有效的经验研究。近几十年社会研究科学化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不断改进其变量分析方法。 <2>自变量(北大92<名>):在一组变量中 ,能够影响其他变量发生变化,而又不受其他变量影响的变量。自变量一般是对所研究现象的一种解释。 <3>因变量:依赖于其他变量,而又不能影响其他变量的变量。因变量一般是我们所希望解释的现象。 <4>变量间的关系(北大2003<问>:举例说明在变量关系解释中因果关系和相关关系的异同;南大98<简>:结合具体命题,说明假相关与因果关系及相关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吉大2000<简>:简述变量关系的类别;浙大2001<简>:简述变量间的关系) :
・ 相关关系 (复旦96<名>):如果说变量x与变量y有相关关系,即若x有变化、y也有变化,反之也一样。在相关关系中,一般无法区分哪个是原因,哪个是结果,两者是互为因果的。正相关(直接相关)与负相关(逆相关)
・ 因果关系(南开2001<名>):在具有相关关系的两变量中,如果明确说明了一个变量的变化引起了另一个变量的变化,那么这种关系就可以称为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条件:(1)x和y有相关关系;(2)x、y之间的关系不是由其他因素形成的;(3)x的变化在时间上先于y的变化。
・ 虚无关系:从某一个变量的变化很难预计到另一个是以怎样的方式发生变化的。即表明两变量不存在共变关系。
(5)命题与假设(北大98<名>):<1>命题是对现象之间的关系的陈述。 <2>命题的类型:
・ 公理:处于理论的最高层次,它是高度抽象的陈述,可以作为理论的出发点,其他所有的理论命题都可由公理推演出来。公理的正确性是由定义或假定而来的,他无法直接被经验检验,而只能通过对他的逻辑推论的检验而得到部分证明。
・ 定理(人大98<名>):是由公理推导出来的,它可被经验事实来检验。公理式的理论是以演绎三段论为基本形式的。
・ 经验概括:不是由公理或定理推导来的,而是通过对大量事实的观察而归纳出来的,它的经验色彩较浓,而抽象程度较低。
・ 假设(南开2001<名>:科学假设):在研究之前提出的待检验的命题。对所要研究的问题做尝试性回答,一般来自对某一理论的演绎推理。假设必须是可检验的,必须能够以变量语言来表述。 假设的陈述方式:A函数式陈述;B条件式陈述;C差异式陈述。 假设的作用:A指导研究:科学研究一般都以假设为起点,“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B 逻辑推导:科学研究就是运用不同抽象层次的假设,来完成由抽象到具体或由具体到抽象的往返过程。C 发展理论:假设经过证实或证伪,可以增进科学知识。
8、 理论的形式:特纳根据理论陈述的不同组织方式区分了当代社会理论的四种主要形式:(1)思辨理论:并不关注于解释具体现象,主要从哲学角度探讨理论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假设。缺点:仅停留在哲学问题的争辩上会使社会理论的建设停滞不前。 (2)分析理论(人大98<名>;人大99<名>=:侧重对人类社会做出类型学的划分,试图建立一套概念体系和分类框架。其中,每一概念都用以指明人类社会的一种基本现象;分类框架用于把社会分解,使每一经验现象都在分类体系中有一个确定的位置。一个经验现象一旦被归入某一类型,就可以用这一类型的性质对它做出解释。 缺点:局限在抽象层次,很难对其理论陈述做出经验检验。(3)演绎理论:也称为“形式理论”,是试图仿效自然科学的公理式理论而发展起来的。这种理论形式上是由一系列不同抽象等级的命题构成的,从高层次命题中可推演出低层次命题,他们可用以解释具体的经验现象。演绎理论与公理理论的区别:<1>演绎理论缺乏公认的公理或公设。<2>演绎理论的逻辑推演不严格。<3>演绎理论的陈述往往不具有公理理论的普遍性。(4)模型理论(人大98<名>;人大2000<名>):一般是由经验概括而来的,抽象层次较低,社会领域中大部分模型是依靠数学和统计学的方法通过对经验变量的因果分析建立的。缺点:一般知识用于特定的经验现象或事件,很难上升到更高的理论层次。(5)评论:社会理论的四种形式中,只有演绎理论最具有科学理论的特征,因为只有通过不同抽象等级的命题的联系才能既具有高度概括性,又具有可证伪性。但是,演绎理论的建立需要将经验研究所积累的大量数据资料与理论研究所发展的概念体系及分类框架结合起来。而在目前的社会研究中,这两者往往是脱节的,这种状况导致了目前社会理论的贫乏和落后。
9、 个性解释与共性解释: (1)个性解释:对某一独特事件或个人行为的解释,即对其特殊性的解释。 类型:<1>发生学解释:多用于历史研究,从历史根源或历史发展上说明事件的产生经过; <2>意向性解释:多用于理解个人行为,通过对行为动机和目的的分析来解释这一行为;<3>倾向性解释:类似于意向性解释,用于分析个人行为,但倾向性解释永个人的性格、态度、思想倾向来说明; <4>多因素解释:在应用性研究或政策研究中最常用,这种方式是例举各种因素。 (2)共性解释(人大2000<名>):这种解释方式是试图找出对某一类型的行为或现象都有影响的最主要的因素。旨在用最少的原因变量去最大限度的解释因果关系的一般模式。<1>因果解释;<2>功能解释。
10、 因果解释(南大97<简>:试述因果分析的逻辑方法):科学的解释是以系统的理论来说明现象之间普遍的因果关系,科学哲学家亨佩尔指出,一个科学解释是由解释项和被解释项组成的。被解释项是研究这要说明的现象,解释项是一组关于这一现象发生的先决条件的陈述,即原因,由一定规律决定的,因果解释指出某些普遍规律,由于这些规律,那些被称为原因的事项就成为被解释项出现的充分条件,因此,因果解释是演绎性的。 (1)英国哲学家穆勒总结出:归纳因果关系的方法:<1>求同法;<2>差异法;<3>求同求异法;<4>共变法;<5>剩余法。(2)W.华莱士区分了探求因果解释的物种策略:<1>原因解释;<2>结果解释; <3>内部构成解释;<4>外部背景解释; <5>分类解释。
11、 功能解释(北大94<名>:结构-功能分析;人大99<简>:简述“功能解释的理论视角及其缺陷;浙大2000<简>:如何评价功能解释):(1)功能解释:不是说明变量间的因果关系,而是通过发现一个现象对它所属的较大体系具有什么功能来解释该现象的存在。(2)适用范围:功能解释适于说明一些独特的社会现象,如原始社会的独特习俗,某种社会体制中的道德规范等,还适合于说明一个自我调节系统。(3)基本假设:<1>任何社会都象有机体那样有其基本的功能需要(或功能先决条件),只有满足这些基本需要,社会才能生存下去。<2>任何社会现象都是与一定的功能需要相联系的,它们都是为满足基本功能需要这一目的而存在的。 (4)评论: <1>功能解释是一种目的论解释,容易陷入循环论证或同义反复中。目的论解释以将来的结果中所体现的目的或功能来解释现在或过去的现象。这不仅不符合逻辑,而且也不满足可检验性这一科学要求。<2>还被指责为是为现存的社会制度辩护,因为它说明现存的一切制度、机构都是必要的、合理的、都有助于维护社会正常运转和协调发展。
12、 中层理论:由于社会现象复杂多样,需要采用多种解释方式。个性解释是用于解释日常的现象、独特的历史事件以及涉及主观动机的个人行为。但科学的社会研究主要采用共性解释,其中演绎理论和功能理论是应用最广泛的解释方式。演绎理论能满足可检验性和概括性的要求,能对社会现象做出科学的解释。但是由于很难将社会现象的因果联系概括为一些普遍的规律,因而他们的适用范围是很有限的。而功能解释尽管能有效的说明许多社会现象,但它本身存在很多问题和局限。目前,许多理论家致力于发展一种具体的、中型的理论,他与经验层次和抽象层次都有较密切的联系,能系统的解释范围较小的社会领域或社会层次中的现象,这就是默顿所倡导的“中层理论”所指示的方向。
200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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