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2

《民族社会学课程笔记》 第六讲. 衡量族群关系的变量

一. 戈登(Gordon)1964年提出的七个变量
著名美国社会学家戈登(Milton Gordon)在他1964年出版的《美国人生活中的同化》这本书中提出了衡量民族关系的7个变量,这是在社会学这个领域中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的衡量民族关系的指标体系。
1. 文化或行为的同化(Acculturation,也译作“涵化”)
2. 社会结构的同化(Structural assimilation,即实质性的社会结构的相互渗入)
3. 婚姻的同化(Amalgamation,族际通婚)
4. 身份认同的同化(Identificational assimilation,族群意识的认同)
5. 意识中族群偏见的消除(Absence of prejudice)
6. 族群间歧视行为的消除(Absence of discrimination)
7. 社会的同化(Civic assimilation)
戈登提出的三个假设:
(1) 在主要民族和少数族群集团的接触过程中,首先发生的是文化同化或“涵化”(acculturation),
(2) 文化同化可能在其他类型的同化现象尚未发生的情况首先发生,而这种“独自发生的文化同化”过程所持续的时间可能是没有限期的;
(3) 如果结构同化与文化同化同步发生或者发生在文化同化之后,那么所有其他类型的同化现象将不可避免地接踵而至(马戎编,1997:113)。

二. 戈登(Gordon)1975年提出的理论模型
戈登(Gordon)于1975年在他的另一篇文章中提出了一个更宏观、理论色彩更浓厚但是也较难操作的新的变量模型。
他认为研究族群关系的因变量是4个子变量的组合,这4个子变量是:
(1) 同化的类型,在不同的社会里,发生的族群同化现象的主要类型可能是不同的,在各种同化“子类型”(即前面介绍的7个领域)方面实际发生的“同化”的程度也可能是不同的;
(2) 总体同化的程度,这个子变量由同化的7个“子类型”中每一个的同化程度(评分)共同组合为一个指标。文化同化、结构同化、族际通婚、身份认同这4个“子类型”也可以单独用作为衡量指标,甚至可以考虑在具体操作时对某些“子类型”的数值进行加权;
(3) 族群冲突的程度,用于衡量各族群之间(冲突的双方可能有不同的组合方式)的社会与政治冲突;
(4) 各族群获得社会酬赏的程度(access to societal rewards),社会酬赏是一个衡量族群间社会平等程度的指标,表现了各个族群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内争取自身利益的机会是否平等。
对于衡量族群同化程度的自变量,戈登提出了三个方面:
(1) 人的生理-社会发展变量(bio-social development variables),指的是人的生物机体自身的因素与人的成长过程中对人的生物机体产生影响的外部社会与环境因素;
(2) 衡量族群互动过程变量(interaction process variables),指的是衡量成年人之间互动的社会心理过程的变量;
(3) 社会变量(societal variables),是一个社会当中的集团性结构和相关的社会现象,包括人口、生态、制度、价值、文化以及社会分层的特征。
1.人的生理-社会发展变量(Bio-social development variables)
人作为一个高级的生物体,需要满足自己的生理需求(饮食、繁殖等)以维持自身和种族的生存,需要对同类建立群体认同以克服自己的孤独感,在生活和行动过程中需要通过某种形式表达自己的感情。作为“社会的”动物,人的生理需求(内容和标准)受到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逐步建立起对自身和周围事物加以评价的一整套价值观念,这是每个个人成长过程的“社会化“的结果。
2.互动过程变量(Interaction Process variables)
(1)影响族群关系的诸因素中,彼此之间的“成见”(Stereotyping);
(2)“挫折――侵犯”机制(Frustration-aggression mechanisms);
(3)对于自身地位的“失意感”(Self dissatisfaction on status),源于社会成员的相对被剥夺感。
(4)一个族群对于通过冲突可能实现自身预定目标的机会的计算(Calculation of success chances),
(5)一个族群对于族群间冲突升级的估计(conflict escalation)。
3.社会的变量(Societal variables)
(1) 人口因素:包括族群人口的绝对规模、相对规模、相对自然增长率、地理分布、城乡分布格局等等;
(2) 价值观的差异程度:对这些差异存在的范围需要进行界定,并分析这些差异对于形成“失意感”的影响;
(3) 文化差异:语言、宗教、生活习俗等等;
(4) 关于族群关系的意识形态性质方面的差异:在对于族群、族群差别的认识方面是否存在平均主义、人道主义观念,是否具有多元化的传统以及对于族群同化看法;
(5) 族群间权力分配状况及影响因素:竞争性权力、政治性权力、破坏性力量在各族群之间的分布,以及各族群对于本族力量资源的动员能力;
(6) 少数族群进入社会酬赏制度的能力:这里有平等进入和不平等进入两类;
(7) 社会的政治性质:可以用“民主-专政”的尺度来衡量。
三.在对族群关系进行实际调查时可操作的变量指标
1. 语言使用。
我们可以通过问卷户访在调查各个族群相互学习语言的情况:
(1) 是否学习当地其他族群的语言与文字,
(2) 如果学习,学习其他族群语言与文字的主要学习途径(正规学校、政府办的学习班、与他族居民日常接触、族际通婚的配偶);
(3) 掌握其他族群语言的熟练程度和文字的熟练程度;
(4) 本族语言和他族语言的使用场合(家庭内部、工作单位、公共场合等);
(5) 对待自己子女学习其他族群语言文字的态度(是愿意自己子女熟练掌握双语还是只掌握本族语言,是否愿意送自己孩子去汉语授课学校读书,以及这样做的原因等等);
(6) 询问居民如何看待政府的语言政策和当地学校的具体设置(有无少数民族学校、有无汉语授课学校)对于当地居民相互学习语言的影响与限制。
2. 宗教与生活习俗的差异
。不同的宗教对待“异教”的排斥程度可能不完全相同,所以需要在问卷中询问:
(1) 被访者的“宗教信仰”(甚至具体的宗教派别);
(2) 他们信仰的虔诚程度(如参加宗教活动和做礼拜的频率、向寺庙布施的金额等)。
(3) 宗教信仰与生活习俗(饮食)之间的关系;
(4) 历史上本地宗教集团之间的关系;
(5) 政府的宗教政策与实际执行程度。
3. 人口迁移。
通过当地户籍登记得到以下数据:
(1) 常住居民中各族群人口的相对规模与比例,
(2) 暂住人口、流动人口中各族群的相对规模与比例;
(3) 一定统计时期内迁移人口中的各族群人数与比例。
在此基础上得到当地人口中族群比例的概貌,并确定户访调查的抽样方法和样本量。
在户访问卷调查中,如被访者包括了移民和本地户两类,对于移民:
(1) 被访者的迁移历史(各次迁移活动发生的时间、迁出地与迁入地、迁移主要原因、迁移前后居住地“城乡性质”的变化、迁移前后职业的变化等),特别注意调查最后一次迁移的基本情况:
(2) 迁移前后收入的比较;
(3) 迁移的形式(政府组织、自发个体迁移、举家迁移、集体迁移);
(4) 迁移前对于本地信息的来源(如果不是亲属,注意提供信息者的族属);
(5) 迁来时谁提供的最初住所;
(6) 迁移过程得到什么人的哪些具体帮助。
在得到移民群体和本地居民整体性的数据资料后,我们可以分析迁移对本地族群关系的影响:
(1) 人口迁移对当地各族群人口相对规模的影响,
(2) 人口迁移对当地各族群职业结构、收入结构的影响;
(3) 人口迁移对当地文化生活、语言使用的影响;
(4) 人口迁移对当地各族群之间权力分配(地方选举)的影响;
(5) 移民与本地居民相比,族际通婚的比例是否相同;
(6) 在同一个族群内,移民与本地户的社会分层(教育、职业、收入等)结构是否存在差异。
4.居住格局。
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可以大致分为学习场所、工作场所、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居住场所交往、朋友往来等几个方面,居住格局是社会交往客观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族群关系时具有特殊的意义。第一是因为人们通常“同类相聚”,居住社区的形成往往与这种“相聚”和“排他”的趋势有关,第二是这种居住格局一旦形成,就会对居民与其他族群成员的日常交往形成一个稳定的客观条件。在族群混居的社区有助于各族群成员之间的交往;在族群隔离的社区则进一步带来族群之间的疏离,“成见”和“偏见”更容易蔓延与延续,而且使得居住社区之间的“资源之争”(如市政府的基建投资、福利的分配)带有族群之争的色彩。
5. 交友情况
在收集资料以说明“社会结构的同化即实质性的社会结构的相互渗入”这个融合程度的指标时,我们可以在实地调查里包括“朋友往来”这样的调查内容,如在户访问卷中提出“在你日常交往较多的朋友当中,是本族群成员所占的比例大,还是其他族群比例大,还是大致各占一半”这样的问题。然后结合被访者本人的个人背景资料,分析这些背景因素(如性别、年龄、教育、职业、社会阅历等)如何影响人们与其他族群的成员进行社会交往。
6.族群分层
在户访问卷中,我们如果得到被访者的个人背景信息,包括族群、教育、职业以及收入、消费情况等,我们就可以进行族群分层的专题定量分析,以考察各个族群之间在教育结构、经济结构、收入结构等方面的群体性结构差异。使用社会学有关“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的视角,来分析一个地区的“社会分层”是否具有某种族群背景,也就是在社会中是否存在着美国民族社会学理论中所强调的“族群分层”。
7.族际通婚。
我们可以通过户访问卷调查中所得到的被访者中与异族结婚的人员的家庭背景、个人经历与社会经济状况等信息,把族际通婚人员与族内婚人员进行比较,同时可以归纳出影响族际通婚的各种因素。我们可以询问被访者中已经与他族成员通婚者,他们当时结婚的原因,当时有没有顾虑,是否遇到阻力以及阻力的来源,现在对婚姻是否满意。同时我们还可以向被访者询问,他们对于自己未婚子女将来如与其他族群成员结婚的态度,以及同意或反对子女族际通婚的主要原因。通过对于这些与族际通婚相关情况的具体调查,我们还可以从当前这些影响因素的状况和变化来预测今后族际通婚的前景。
8.族群意识。
族群意识是人们后天形成的,是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人们在看待外部世界时,如何把芸芸众生划分为不同的“群体”,群体之间的异与同都体现在哪里?异与同在程度上的深浅,如何把自身在这种群体格局予以定位,与哪个群体认同,……这些都是研究族群与族群关系时应予以特别关注的方面。
在实地调查中,我们可以调查:
(1) 政府和地方社区传统对于居民“民族认同”的规则;
(2) 族际通婚夫妇所生子女的“民族成分”登记时的选择情况,
(3) 族际通婚夫妇做出这种选择时所考虑的主要因素,
(4) 是否发生过要求更改自己“民族成分”的现象,
(5) 法律上更改或实际上改变“民族成分”的途径(宗教、入赘)。

200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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