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2

北大社会学方法论讲义 第九讲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

一、定量方法的哲学基础及方法论争论
在社会科学中,定量方法是依据自然科学方法论,其主要特征:(1)研究对象的分解,基本单位的集合与汇总(原子论或个体论)。(2)变量的操作与测量(操作主义)。(3)因果统计分析(数量化的实验与假设检验)。
哲学方法论争论: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个体论与整体论等。
科学方法论争论(技术性):(1)单位的集合与测量只是表示整体“平均值”及变量关系,而不是实际的因果关系。(2)个人行为动机、态度、观念难以测量与定量化。(3)数学、统计学模型不能提供理论性的因果解释和检验“真理”的标准。
二、定性方法的哲学基础及方法论争论
当代社会科学的定性(质的)研究方法主要依据人文科学的方法论,主要特征:(1)个案研究、注重具体、独特的现象。(2)对具体个体的理解、阐释。(3)深度描述的方法。
方法论争论:(1)主观性的方法(不管是研究者的主观描述和阐释,还是本地人的叙述和阐释)不能提供共识性的知识,也缺乏判断真假、对错的标准和研究规范。(2)个案分析缺乏代表性、由此得出的理论概括缺乏普遍意义和充分理由(扎根理论的局限)。(3)阐释方法、深度描述方法的内在矛盾(“释义学循环”、Emic方法的认识论矛盾)。
三、当前处理、解决方法论争论的几种途径:
(1)哲学、人文学科的“新实用主义”、“沟通共识论”。罗蒂、哈贝马斯等。
(2)科学方法论的“后实证主义”:波普的“进化知识论”、劳丹的“科学进步论”、多元的“普遍主义”。
(3)“后现代主义”:相对主义的多元论。
阅读:
袁方主编,1997,《社会研究方法教程》,第五章、第二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陈向明, 2000,《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
景天魁(编),1994,《现代社会科学基础(定性与定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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